发布日期:2019-03-19 14:26:47 来源:江淮机电网 编辑:jyy
皖经信科技函〔2019〕215号
各市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为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,树立标杆示范,现就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1、在省内注册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上企业;
2、企业建有标准化服务机构,配备工作人员,制定工作计划,标准的执行率、达标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。
3、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,近三年(2016年—2018年)参与国家、行业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;
4、有效实施节能、环保、安全等强制性标准,采用先进的推荐性标准,标准定标率达到70%,贯标率达到90%,达标率达到80%;
5、企业的产品应制定企业标准,涵盖产品质量、物料消耗、能量消耗和工艺执行等全部控制参数,并在“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”进行备案;
6、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(服务)质量、安全健康、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申报企业填写《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》和相关材料,向所在市、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
2、各市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初审后正式行文上报;
三、有关要求
1、请各市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,择优推荐并指导申报。
2、各市、直管县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4户。
3、请各市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4月19日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(纸质版和光盘各一份)报送省经信厅科技处,同时,申报企业需向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提供标准定标率、贯标率和达标率的原始数据溯源,以便后期审验。
省经信厅科技处 联系人:温晓丹,电话:055162871740
省新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:杨 成,电话:13505518635
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19年3月13日
附件:
1. 安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资助标准
一、安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资助标准
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皖政〔2017〕53号)的规定:对认定的省标准化示范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。
三、企业申报材料装订及附件说明
材料装订次序
1. 封面、目录;
2.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;
3. 企业定标贯标情况表;
4. 近3年标准化工作情况总结材料;
5. 企业制定的标准化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文件;
6. 开展或参加标准化培训证明(文件或照片);
7. 近3年(2016-2018)参与起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汇总表,并提供有关标准的封面及制定单位的复印件;
8. 制定的企业标准汇总表,提供主要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封面复印件;
9. 质量控制体系有关文件,产品合格率高于同类产品平均水平,定期对企业各类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(自查证明材料);
10. 企业贯标对标标准化体系目录及有关材料;
11.各部门实施标准的记录,提供主要对标系统页面截图;
12. 其他材料。
(1)标准化工作获表彰的文件或证书;
(2)质量工作获表彰的文件或证书;
(3)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文件或证书;
(4)获得ISO认证证书;
(5)国际标准采标证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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